您好,关于您提到的裁判文书问题,我理解您的主要困惑是:虽然法官在判决书中认可了赠与事实,但对方当事人不认可这一认定。这种情况确实让人困扰,我来为您分析一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生效裁判文书具有既判力,法官对赠与事实的认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即便对方不认可,也不影响判决的执行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只能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再审,而不能简单地不采信。建议您可以:
1.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据判决内容执行
2.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其拒不履行判决的事实
3. 如果对方确实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他们应当通过再审程序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提出异议,法院会依法审查处理。您不必过分担心对方的态度问题,关键是要确保判决得到执行。建议您先核实判决是否已经生效,如果已经生效,可以着手准备执行事宜。如果执行过程中遇到阻碍,可以再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