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员工工伤住院陪护费用承担主体需分情况,评定伤残等级后确认需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护理由单位负责;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对于评定伤残等级且经确认需生活护理的员工,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生活护理费,按护理程度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停工留薪期护理,单位有负责的义务,若未派人护理则按当地护工报酬标准支付费用。当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和单位负责部分,都转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保障了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若您遇到工伤陪护费用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