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情况不紧急,选择工作日申请取保候审,能避免因休息日审批人员不在岗导致的申请审核和批准工作延迟,提高办理效率。
(二)若遇到紧急情况,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等,可联系司法机关的值班人员,向其说明具体情况,尝试在周六周日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