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业主要求物业费降价,可先与业主代表沟通了解诉求,存在服务瑕疵就承诺改进并核算成本评估降价可行性,可行则协商降价签协议,不可行就说明情况争取理解,业主坚持不合理要求可引导其走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都有相应权利和义务。业主有对物业服务质量提出意见的权利,物业服务企业有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义务。当业主要求物业费降价时,先沟通了解诉求是尊重业主权利的体现。若服务有瑕疵进行改进是企业应尽义务。核算成本评估降价可行性也是合理的市场行为。若在一定范围内降价仍有利润空间,协商降价并签订补充协议是对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若降价不可行说明成本情况争取理解,是基于合同公平原则。引导业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合理要求,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方式。如果在物业费降价处理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