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若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三个女儿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特殊情况可不均等;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三个女儿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均等分配遗产,保证公平性。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女儿,为保障其基本生活,分配时应给予照顾适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女儿,因其付出较多,也可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女儿,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若存在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应按遗嘱内容分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执行,因为协议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若遇到遗产分配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