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光伏发电系统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光伏发电系统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补偿金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三方面的补偿。 所以,如果要拆迁,光伏用户可以得到两部分补偿:一个是光伏系统本身价值的补偿,另一个则是光伏未来几年发电总收入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