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要明确所在单位是否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了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单位支付。
(二)确认自己是工伤职工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才能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
(三)了解当地省级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
(四)若单位应支付却不支付,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可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