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在您租赁合同约定期间,厂房所有人将厂房转卖,您仍然可以依照原合同继续租用该厂房;如果厂房所有人没有在出卖厂房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您,您还可以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请求原厂房所有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