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15岁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种情况下,监护人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同时对孩子加强管教。
(二)若15岁实施的犯罪不在上述八类犯罪范围内,不予刑事处罚,但要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监护人要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预防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