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主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可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保证人时可向其主张自己的权利;管理人负责多项事务并审查债权;债务人可申请重整或和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在主债务人破产时,需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且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同时可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监督程序。若存在保证人,债权人可向其主张自己的权利,且在已申报全部债权时,保证人承担责任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管理人需接管债务人相关资料,调查财产状况等,并审查债权编制债权表。债务人在特定时间内可申请重整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来争取恢复经营偿债。如果在主债务人破产相关事宜上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