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受贿金额档次:记住受贿数额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是“数额较大”;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是“数额巨大”;三百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以此判断行为的严重程度。
(二)界定受贿金额范围:清楚受贿金额不仅有直接收受的财物,还有财产性利益,像交易型受贿里以明显低价买房,按实际支付价和市场价的差额算受贿金额。
(三)进行受贿金额累计:如果多次受贿且没处理,要把每次受贿数额累加起来认定。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十五条规定,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