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对可不可以倒签合同的落款日期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我的答案是可以。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合法有效,并可以采用书面、口头、其他形式订立合同。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的,书面形式只是更方便于举证。
那么之前双方有口头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合同义务,后来的书面形式合同是双方对口头协议以书面形式进行的确认,倒签合同日期也并不违反法律,不是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但是前提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书面形式是对之前已履行的合同行为的确认。
当然,为了避免纠纷,作为法律人,仍建议民事活动中尽量避免倒签合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