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仲裁不予立案超过15天,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因为法院通常会以超出起诉期限不予受理。但存在正当理由,像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导致延误的,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延长起诉期限,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二)在向法院提出诉求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这些证据需能证明劳动争议存在以及仲裁申请的情况等,以此支持自身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