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 : 身份证号: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 向乙方申请借款, 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 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 元)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计 天。利息为人民币 元(¥: 元)
二、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 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三、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 则从逾期之日起, 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十日的, 视为甲方彻底违约, 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四、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 一切手续合法、有效, 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 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