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就解除了,没办法撤销,只能考虑复婚。
(二)在离婚冷静期内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双方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一起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
(三)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四)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