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名义下的单位集资房(房产证未办妥)一套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房屋结构为三室两厅,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条 转让价格 该房屋内购价格为(人民币
)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全部支付。 第四条 房屋过户 单位房产证办妥后,甲方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过户后,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将全部购房款,装修费,家具费,全款利息及人工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退还给乙方,两个月未退还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