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离婚管辖权移交的性质。管辖权移交是将已立案案件从无管辖权法院移至有管辖权法院,并非重新起诉,当事人要明确这一性质,避免误解而重复操作。
(二)等待受移送法院审理。受移送法院会依据原法院移交的案件材料继续审理,当事人无需再次提交立案材料,只需等待法院通知按流程参与后续诉讼即可。
(三)明确诉讼相关时间标准。诉讼时效、立案时间等均以原法院立案时间为准,当事人可据此合理安排诉讼应对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