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看守所会见有时间限制,不同阶段规定不同。侦查阶段律师会见一般每次不超一小时,复杂重大案件在押人员提出约见,看守所五日以内安排;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持有效证件要求会见,看守所至迟48小时安排,每次会见时间通常一至两小时,其他辩护人经许可会见时间限制类似。
法律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的侦查阶段,为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律师会见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一般每次不超一小时且48小时内安排,特殊案件在押人员提出约见5日以内安排。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为保障辩护权,规定辩护律师持有效证件要求会见时,看守所至迟48小时安排,每次会见时间由各地看守所规定,多控制在一至两小时。其他辩护人经法院、检察院许可后会见,也遵循类似时间限制。如果遇到看守所会见时间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