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急需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情况,若申请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可及时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沟通,提供完整且清晰的证据材料,促使其在15日内作出决定。
(二)若工伤认定需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论为依据,要及时关注相关部门的进展,以便在结论作出后第一时间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