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没有退赔也有可能减刑。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具体分析如下:
- 存在可减刑的情况:如果诈骗犯在服刑期间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等重大立功表现,即使没有退赔,也应当减刑。若有一般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同样可能获得减刑机会。
- 难以减刑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退赔是体现犯罪人悔罪态度的重要方面。如果诈骗犯拒不退赔,可能会被司法机关认为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缺乏真诚的悔悟,不符合减刑所要求的积极改造、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从而导致减刑申请不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