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子女后能否要回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需要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房产赠与的约定性质。如果是双方自愿将房产赠与子女,且已完成过户登记,原则上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存在要回的可能:
1. 赠与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
2. 赠与后出现严重经济困难(需提供充分证据)
3. 子女存在严重损害赠与人权益的行为
4. 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建议您先确认:
- 当时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 房产是否已完成过户?
- 现在想收回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收回房产,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再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但这类案件难度较大,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