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打官司时,原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场按撤诉处理,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延期审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场法院可缺席判决,有正当理由也可申请延期审理,参与人应尽量按时到场保障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参与人在打官司时需按时参加庭审。原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场按撤诉处理,意味着此次诉讼程序终结,若想继续维权就必须重新起诉,这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若遇到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而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场,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此时被告无法进行答辩、举证、质证等,很可能会面临不利的判决结果。不过被告若有正当理由,也能申请延期审理。所以,按时参加诉讼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不确定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