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恶意拖欠工程款可要求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支付,无约定可按逾期付款利息等主张,没作违约约定也可主张实际损失。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建设工程合同里,若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需依约支付。若没约定违约金,但有逾期付款利息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可按此主张权益。即便合同未对违约事宜作出约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所以被拖欠工程款的一方,有权主张因对方恶意拖欠导致的实际损失,像利息损失等。若遇到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涉及复杂法律问题难以判断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