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时,为避免因一方不签字导致合同不生效的风险,双方应尽量同时签字,或明确约定签字和履行义务的顺序、时间等细节。
(二)若一方不签字,有意履行合同的一方在履行主要义务前,最好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确认对方是否接受履行,保留相关证据。
(三)如果已履行主要义务,要及时收集对方接受的证据,如货物签收单、付款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