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员工可要求公司承担生育医疗费用,像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这些费用本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生育津贴方面,公司需按员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原本生育津贴是按照员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若因公司未缴纳社保使员工无法享受其他生育保险待遇造成损失,员工可要求公司赔偿。
(四)员工维权途径,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这表明公司缴纳社保是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未缴纳社保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