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居间活动时,应确保促成的交易是基于正当商业需求,严格遵循市场规则,让交易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居间服务内容要真实且合理,不能存在虚假成分,费用支付也要符合相关规定,保留好费用支付的凭证和交易记录。
(三)避免以居间行为促成非法交易,坚决杜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送钱送物并伪装成居间费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