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照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执行。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若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增加。
(二)合同未约定时,受损方主张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实践中,法院结合具体案情,参考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差价等因素确定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