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按“原告就被告”原则,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当被告下落不明或被监禁等,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民事诉讼状:在诉状中写清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等内容。
(三)收集证据:收集孩子生活现状、双方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等能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材料。
(四)提交材料与庭审: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庭审时充分阐述观点并出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