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民事案件:遵循“原告就被告”,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合同纠纷:可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也能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三)侵权纠纷: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四)专属管辖案件:不动产纠纷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港口作业纠纷在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继承遗产纠纷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