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申请人。即申请必须在复议申请中,明确指出实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谁,否则,复议机关的复议活动就无从进行。
(3)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 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 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述六个方面的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所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另外,申请复议还必须在法定申请复议期限内提出。
行政复议应满足的条件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