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工伤鉴定,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能在1年内申请。
(二)认定为工伤后,伤情稳定且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三)申请时要准备相应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还需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