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类材料: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用于证明自身身份以及和子女的关系。
(二)证据类材料:若对方有严重不良行为,比如虐待子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需准备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处罚决定书等;若自身抚养条件改善更利于子女成长,要提供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子女年满八周岁且愿随自己生活的,提供子女书面意见。
(三)法律文书类材料:带上原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准备好材料后,先尝试和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一致就签订变更协议;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