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费用只要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就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住院期间可获得伙食补助费,员工应及时收集好治疗费用的票据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流程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报销。
(二)申领伤残待遇
1.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八级伤残标准领取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员工要配合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申领。
2.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可分别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关注当地政府规定的具体标准并按流程申请。
3.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员工可监督单位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