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若合同对自己不利,可先协商修改或补充,协商不成且存在特定情形可请求撤销,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但部分条款不合理且满足条件可行使解除权,同时要注意撤销权行使期限和解除合同的法定程序。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觉得合同对自己不利时,与对方协商修改或补充合同是一种友好解决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有效规避不利风险。若协商不成,在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对方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下,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不过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合同无撤销情形但部分条款不合理,查看是否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满足条件时可行使解除权,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若在合同处理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