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工人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近亲属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工作时间证明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若不符合视同工伤情形且单位无过错,可与单位协商,基于公平原则争取一定补偿。
(三)若认为单位存在过错致工人猝死,近亲属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单位过错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劳动保护缺失的证据、工人过度劳累的工作记录等,然后要求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