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东提前收回商铺,租客可要求房东赔偿搬迁费和按剩余租期计算的租金差价,需保留好搬迁费用发票、新老租赁合同等证据。
(二)若房东未按约定维修商铺影响经营,租客可按以往同期经营收入计算损失金额,要准备好财务报表等证明经营收入的材料。
(三)若因房东导致商铺有权利瑕疵,租客可要求返还已付租金、押金,并赔偿搬离的合理费用,需留存好租金和押金支付凭证、搬离费用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