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失踪人员是否享受村里征地补偿款,取决于是否被依法宣告死亡。未被宣告死亡且户籍在本村的,一般享有补偿款;已被宣告死亡的,通常不再有分配资格,但重新出现撤销死亡宣告后可按情况主张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失踪人员户籍在本村且未被宣告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未消灭,所以应和其他村民一样有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村委会不能随意剥夺。而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失踪人员,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通常就不具备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资格了。若被宣告死亡者重新出现并撤销死亡宣告,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涉及征地补偿款分配权益时,也能依据具体情况主张。若遇到类似复杂的征地补偿款权益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