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修路占用耕地,相关单位要确保遵循合法程序,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拿到农用地转用许可。
(二)程序合法时,给予被占地农民合理补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三)不同类型补偿款有不同归属和用途,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安置情况支付给对应主体。
(四)若未经合法审批占用耕地,被占地农民向自然资源部门举报,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