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解答加快行政复议法修订进程 :在中国,对行政复议的制度定位,争议从未停息过。从官方或准官方的态度看,也有着一个游移。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复议是层级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是一种行政活动,“不宜、也不必搬用司法机关办案的程序,使行政复议‘司法’化”。【9】 这奠定了立法的基调。另一种观点主张,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或“准司法行为”,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 (或救济性) .它是“以行政机关为主导进行的”,“是一种行政行为”,却按照司法性的程序实施。【10】 再有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复议是救济本位,“只有使行政复议实现从内部监督、自我纠错为主向救济权利、化解争议为主的根本转变,才能明确和把握行政复议制度完善的方向”。【11】 这代表着当前实践的改革趋向与最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