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想要签一份合同,但是我对合同的预约效力不太了解,我想咨询一下预约合同法律效力都有哪些规定?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3-18 湖南益阳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不同国家对预约合同的立法模式不同。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应承担违约责任。中国立法上应补充预约合同的规定,完善合同法。
    全文
    7 2018-03-18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在日常的买卖与借贷中,我们都要签订合同,这是双方互相约定达成的一种契约,并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签订买卖合同、借贷合同之前有时会签订预约合同,那么预约合同法律效力都有哪些规定,如前所述,预约合同的本质为契约,因此,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契约的规定。但应注意的是,预约合同的内容是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行为,因而在性质上它只能是诺成契约,
    合同换言之,预约合同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排除了要物契约的可能性。
    在理论上,预约合同与本合同(或称本约)的区别是十分明确的,因履行预约合同而成立的合同即为本合同。但在实务中,有时很难辨别一项合意究竟是预约合同还是本合同。因此,预约合同与本合同的界定,不能仅依所使用的文字或合同名称来论断,而应当依照当事人约定的实质内容来判断。
    关于预约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与一般合同一样,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订立。但下列两种情况须斟酌:
    一是要式合同的预约合同。本合同为要式合同的,预约合同是否也应当采取本合同的形式订立,对此,通说认为应视本合同所以为要式的理由来确定。如要式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慎重考虑为理由,如立有字据之赠与,则其预约也应解释为须与本约采取同样之方式;如要式的目的在于保全证据时,预约不必与本约采取同样方式。立法上如中国《澳门民法典》第404条之一规定,预约合同适用本合同的法律规定,但当中涉及本合同方式的规定或因本身存在的理由而不应延伸适用于预约合同的规定除外。
    二是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约定的形式仅限于本合同,则预约合同不受本合同形式的影响;如当事人约定本合同的形式扩及于预约合同,则从当事人的约定。
    全文
    14 2018-03-1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0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预约合同法律效力都有哪些规定?
一键咨询
  • 140****8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2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长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2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5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8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34****428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7****139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351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预约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预约合同有法律效力,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基本上都是合法有效的。当然了,预约合同的内容是为了将来订立一定合同所存在的行为,因此从性质上来说的话,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员工手册约定十三薪离职不发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所谓的“十三薪”,这并非是由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福利待遇。
相反,这是各家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而自主制定的工资支付方案。
假如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为企业服务满一年后将给予十三薪的待遇,那么该公司原则上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然而,由于您已经离开了原工作岗位,这种在薪酬方面的激励措施可能不再适用于您。
毕竟,此类薪资制度主要是为了表彰员工对公司的持续忠实奉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契约的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整个小区都违建找哪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1.请您将物业违法违规现象立即报告至所属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机构或城市综合管理机构(如房地产管理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若您认为物业企业存在违反建筑物规划建设的行为,请向政府物业管理职能部门或当地区级政府反馈情况(这些机关和机构具有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指导与监管的职权);
3.若您认为物业公司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益,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具体诉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物业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变更小区整体规划,破坏公共绿地;
b.物业公司在未取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在业主物业产权范围内建设停车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2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重大误解的三种情形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重大误解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合同主体的判断失误;
其次为对涉及到合同价款、履行方式以及期限等关键条款产生误认;
最后则是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与数量存在理解上的偏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因重大误解而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享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同时,合同的具体内容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通常包含以下几项基本条款:
第一,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第二,明确合同的标的物;
第三,明确合同的数量;
第四,明确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第五,明确合同的价款或报酬;
第六,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
第七,明确合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
第八,明确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参考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进行拟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预约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预约合同成立后,如果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订立合同的义务,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预约合同的约定为准,预约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
预约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预约是合同的一种,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预约所要求的内容必须通过签订本约才能成为履行标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计算起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诉讼时,关于时效起算的标准,必须以权利人自我意识到或理应知晓自己权益遭受损失以及义务方存在之日为准。
此类诉讼属于向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提出,旨在寻求对特定民事权益进行司法保护的诉讼。
在此类涉诉中,法定的诉讼时效期为整整三年。
若从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护。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如有其他特别规定,则按照该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人自我意识到或理应知晓自己权益遭受损失以及义务方存在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有其他特别规定,则按照该规定执行。
然而,若从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护。
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1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预约的效力如何
1、买卖预约双方所享有的此种权利,称为“预约权”,性质上属于债权,仅在预约当事人之间有效,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如买卖预约之出卖人将预约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预约买受人不得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2、买卖预约双方均享有请求对方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的义务。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经济犯罪的81种类具体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经济犯罪,其范围可大致分为两个大类别,
首先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第三编所明确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其次也是列在该法典第五编中的侵犯财产罪。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两类外,我国《刑法》分则的其他章节还对一些可能损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例如涉及到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贩运毒品以及行贿受贿等方面的犯罪行为,这些都被视为经济犯罪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婚前买房双方都出首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购房首付归属问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探讨,需要依据各类具体情形进行判定。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如若某个家庭由一方独自承担了首付款项,而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另一方则主要使用其所独立拥有的私人财产偿还贷款,那么这类房产可以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同一个家庭中的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项,但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双方共同使用公共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这类房产便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
再者,如果这个家庭是由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项,那么毫无疑问,这类房产将被视为共同财产。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财产,也就是法律上所定义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