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转股操作时,要明确债权与股权的转换比例和方式,保障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权益。
(二)债务减免需签订书面协议,详细记录减免的债务范围和条件,避免后续纠纷。
(三)延长还款期限应在协议中明确新的还款时间节点和相关违约责任。
(四)债务展期与分期偿还要制定合理的计划,考虑债务人的实际还款能力。
(五)出售资产偿债要确保资产出售的合法性和价格的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