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长期租用土地被国家征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承租人投入的相关设施补偿归承租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有约定则按约定分配给承租人。补偿标准各地不同,承租人要及时沟通、明确补偿归属,有异议可协商、复议或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在土地征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因所有者的投入形成,所以补偿归所有者;若承租人有设施投入,其补偿应归承租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成员安置的补偿,通常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合同约定优先。各地会根据自身情况和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等制定补偿标准,如征收耕地会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承租人在面临土地征用时,及时与出租方沟通明确补偿归属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若对补偿有异议,先协商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可有效维护权益。若在土地征收补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