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时,商铺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可退房,并要求返还已付款及利息,这是法律赋予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开发商无证预售本身就违反相关规定。
(2)开发商根本违约情况下,像逾期交房经催告仍未履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购房者有解除合同退房的权利,保障了购房者能获得符合质量要求和交付时间的商铺。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解除合同退房,体现了公平原则。
(4)若购房者自身单纯不想购买而退房,可能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约束了购房者随意毁约的行为。
提醒:购房者在考虑退房时,要先明确退房原因,判断是否符合法定退房条件。因自身原因退房需谨慎,避免承担违约风险,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