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按规定要求其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并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二)针对社保断缴,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若造成实际损失,用人单位需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决途径上,劳动者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