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房二卖损害了买受人权益,处理时应按以下规则保障公平。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这遵循了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确保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
2.若均未办理登记,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实际占有体现了对房屋的实际控制和使用意图。
3.若均未办理登记也未交付,先行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可主张权利,支付房款是履行合同的重要表现。
4.若合同均未履行,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可要求履行,维护交易的稳定性。
5.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卖方需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能承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建议买卖双方签订详细合同,明确违约责任;买受人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占有房屋,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