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损坏公共财物后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时,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依据《刑法》追究责任,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逃逸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一方面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公共道德观念,认识到损坏公共财物及逃逸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监管和保护,加大巡查力度,对损坏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损坏公共财物及逃逸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