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做出,那么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如果对方不予上诉,那么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其次,对方如果已经提交上诉状,那么法院会给对方缴纳上诉费的通知,一般是给予七天时间缴纳上诉费,如果不缴纳的,法院会作出自动撤诉的裁定。
再次,我国法律目前确实没有对法院催交上诉费作出规定,因此,虽然您心里有不舒服,但是这个从严格意义角度讲法院并不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形。
最后,如果最终认定为上诉成立,那么建议您积极应诉。胜诉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