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诉讼期间的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取决于债务用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为共同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一般为个人债务,主张共同债务方需举证。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诉讼期间借款若用于子女教育、家庭医疗等共同生活方面,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如私自借款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在实践中,谁主张借款是共同债务,谁就要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符合共同债务情形。如果您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关于借款债务性质的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