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冷静期内对方以夫妻名义借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依情况判定,可收集证据、书面约定避免债务风险。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存续。若对方借贷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为孩子看病借款,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例如用于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算共同债务。不想承担此类债务风险,可收集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的证据,还可书面与对方明确约定该期间各自借贷由个人承担并保留凭证,发生纠纷时,这些证据能维护自身权益。若在离婚冷静期遇到借贷债务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