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借款,女方应及时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通过协商要求男方偿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若为一般赠与且已交付,通常不能要回,但出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女方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并返还财物。
(三)若为附条件赠与,如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大额财物后未结婚,女方可与男方协商返还,协商无果可起诉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